安徽整治公用企业突出问题 减轻企业负担9000多万元

  专项执法行动成效如何

 

  ——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减轻企业负担9005.76万元

 

  公用企业是指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电讯、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的经营者,向社会提供基础公用产品或公共服务,其经营行为与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据省工商局负责人朱斌介绍,近年来,我省公用企业在服务保障民生、利民惠民以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但鉴于行业的特点和性质,部分公用企业仍然存在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社会反映强烈,仅2015年以来,省工商局就接到相关投诉501件。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今年4月起,省工商局在全省开展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5个行业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企业竞争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 “专项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80件,已结案30件,罚没款237.55万元。 ”朱斌说。据初步统计,通过专项集中整治,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减轻企业负担9005.76万元。其中,敦促相关企业降低违约金标准、退还押金、取消不合理收费,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2796.28万元;督促有关行业取消或滚动使用预付款、保证金等费用,减轻企业负担6209.48万元。

 

  哪些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最突出


  ——变相或强制收取费用,设置不合理条件指定经营

 

  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部分公用企业存在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行了梳理。比如,供水企业在维护保养供水设施过程中,强制收取用户更换水表及相关配件费用;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基建用水水费保证金、管道清洗费;强制二次供水设备供应商招标入围后缴纳安全运行保证金;强制收取居民首次办理供水IC卡押金;超标准收取用户水费违约金;设置不合理条件指定经营。

 

  “供电企业强制向工商业用户收取电费押金(保证金)或预收费用且不滚动使用;指定对新建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和施工;对新建楼盘用户办理新装用电业务时,强制用户缴纳用电预存费用。 ”朱斌说,燃气企业强制用户缴纳押金或预付费用且不滚动使用;强制用户购买安装其指定的燃气灶具、报警器和商业保险;强制收取高于政府定价的燃气费用;强制收取燃气IC卡开户费和补卡费;超标准收取用户气费违约金。 此外,公共交通(城市通卡)企业发行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强制搭售卡套、收取折旧费;收取明显高于成本的IC卡押金、补卡费等。殡葬行业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骨灰盒、花圈和丧服;设置不合理条件拒绝提供骨灰寄存服务;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经营者商品及滥收费用。供热企业强制收取用户最低用气费用;盐业企业强制搭售指定商品;广电行业强制用户购买安装其指定商品,设置不合理条件拒绝提供服务等。

 

  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整治的


  ——修订相关标准和做法,取消、降低和退还不合理费用

 

  在集中整治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行政指导,督促相关行业修订收费标准,取消、降低、退还不合理费用。比如,供电企业修改居民供用电合同;供水企业将合同条款“逾期每日加收3‰违约金”修改为“加收1‰,但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欠水费的30%”;供气企业将合同条款“逾期每日加收1‰违约金”修改为“万分之三”。

 

  据朱斌介绍,工商系统先后敦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退还违规收取气卡押金、廉租房用户保证金、二次供水保证金279万元,停止收取用户预付款和保证金或转为滚动使用1406.38万元。 “部分公交企业积极自查自纠并主动整改,有的主动退还了高于成本收取的IC卡押金,有的将IC卡押金和补卡费降低与成本持平,有的取消了IC卡押金收费,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558.16万元。而个别地市殡葬业直接免除了运尸、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费用。 ” 据了解,为减轻企业负担,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依法查处、向相关部门建议等方式,敦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向工商业用户退还、冲抵违规收取的保证金、预付款等费用。据初步统计,目前退费已到位5770.45万元,其中供水行业退还保证金210万元,供电行业退还或滚动使用预收电费2055.21万元,供气行业退还、冲抵不滚动使用的预收气款、押金、保证金等费用3505.24万元。下一步水电气行业还将继续退费,减轻企业负担439.03万元。 “通过规范整治企业经营行为,解除其他企业进入相关领域壁垒,有力提升了市场主体活跃度,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公平竞争、有序竞争。 ”朱斌说。

 

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熊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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