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安徽食药监将正式实施风险分级监管

     安徽省食药监局在全国食药监系统率先推行的监管“革命”——食品药品全品种、全环节、全过程风险分级监督管理。从2016年8月1日起,无论是饭店、小作坊、食品生产“大佬”,还是药房、药品“制造大王”,都将被按照风险标准,分成“三六九等”。风险等级越高,监管频次就会越多,反之则少。

 

  安徽省食药监局5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食药监局局长徐恒秋介绍《安徽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随着办法实施,有限的监管资源将实施“精准监管”,对不同企业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

 

食药监管

 

  风险分级 加强监管

 

  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水平不高。由于监管人员少,难免出现监管缺失和不到位、不规范等现象。

 

  安徽省食药监局实施的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对于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地实施精准监管,有效管控风险,科学配置有限的监管资源,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对促进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也大有裨益。

 

  据悉,实施风险管理,是发达国家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从源头上构建科学的食品药品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公平性、有效性,全面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安徽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食品药品全品种、全环节、全过程风险分级监督管理。

 

  根据等级实施监督

 

  安徽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涵盖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全品种、全环节、全过程。

 

  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者均将被“定级”;根据产品、环境、信用等风险要素“评级”。这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风险分级原则上定为四个级别,即一般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风险等级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别业态的风险分级评定标准,对品种(或业态)风险、规模大小、管控水平、产品质量、违法违规情况等风险要素评定分值加权后形成。今年底前各地要完成首次分级工作。

 

  为保证省、市、县、乡四级责任精准落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市、县(市、区)食药监管机构根据企业或单位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具体为:一般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少于1次;中等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较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生产经营者等级越高,监管频次越多。一律实行表单式检查,既规范监管行为,又能使企业明白如何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熊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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